| 网站首页 | 新闻中心 | 网吧展示 | 软件下载 | 电脑医院 | 网管论坛 | 网络学院 | 

您现在的位置: 网管联盟 >> 新闻中心 >> 网吧 >> 文章正文
相 关 文 章
天极网正式起诉百度 天空软
网易博客正式上线 四大支柱
网易博客正式上线 董瑞豹预
精 彩 推 荐
最 新 热 门
最 新 推 荐
欢迎光临网管联盟,现在是:  论坛招聘版主!
正式出台并实施“网吧”管理新规定
原文作者:未知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4 12:16:29    

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文化部门了解到,酝酿已久的《菏泽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》本月中旬正式出台并实施。

  在网吧设立方面,新《办法》规定,对现有网吧实行动态管理,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,对新进入网吧采取招标制;新设立网吧要求电脑数量菏泽城区不得少于50台/家,县城不得少于40台/家,乡镇不得少于30台/家,所有网吧单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;网吧经营单位须进一步完善现场监控措施,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电视监控设备;网吧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;文化、公安、工商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,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吧经营活动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
  对于擅自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,新《办法》加重了处罚力度,即文化部门给予业主警告处分,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;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或1次接纳3名以上(含3名)未成年人的网吧,责令停业整顿(时间不得少于15天);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、1次接纳8名以上(含8名)未成年人,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及三次超时经营,被省市暗访发现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网吧,依法吊销其《经营许可证》。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论坛交流】【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本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  网站公告 | 关于本站 | 管理团队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地图 | 访客留言

    努力做最好的网管门户网,决不放弃 鲁ICP备06008723号 
    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及第三方浏览器对本站进行浏览 |
    维护人员:随逍遥
    网络动态|网管教程|网管技术|网管维护|网管论坛|网管新闻!

    努力做最好的网管门户网站!